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鄢松艳 蓬江区百鹤居照明电器加工场)蓬江社保催〔2026〕35号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
蓬江区百鹤居照明电器加工场:
根据《民事调解书》[编号:(2021)粤0703民初2120号]的调解结果,你单位应支付鄢松艳(身份证号码:5221271993*******4)在2019年8月19日发生工伤产生的工伤待遇款40000元(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2021年9月29日,由于你单位逾期未支付鄢松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共38000元,经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裁定书编号:(2021)粤0703执5365号之一],你单位暂无财产可执行。鄢松艳反映你单位未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请。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情况反馈我局。如未向鄢松艳支付工伤待遇款,请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我局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向你单位追偿的权利。逾期不反馈情况的,将按《反馈意见书》(详见附件)的第二种情形处理。
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送达方式送达你单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霞兴路14号1幢第1、3、4楼),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文号:蓬江社保催〔2026〕35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反馈意见书
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1幢2号楼三楼2311室,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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