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江门市蓬江区轩卡汽配店(个体工商户)〕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蓬人社监字〔2026〕58号
欠薪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轩卡汽配店(个体工商户)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180号104室(一址多照)
经营者/实际经营者:黄秀英/周红健
身份证号码:44070119620710****/44071119891121****
住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好景花园6幢204
联系电话:1312623****/130058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6年6月8日,我局收到陈世健等多名劳动者投诉你单位拖欠其工资。经核查,你单位存在涉嫌拖欠陈世健、丁克美、刘沛文等6人2026年3月至5月的工资48912元的情形。由于你单位营业地址无人值守,多次致电你们预留的电话号码,均无法取得联系。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6年7月3日17时30分前到我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丰裕路5号
联系人:黄生、安生 联系电话:0750-8223281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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