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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27个赛项等你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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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实现以赛育匠、以赛兴业,江门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以“敬业江门,匠造产业”为主题,围绕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先进制造、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设立27个赛项,现正式向社会发布。
一、赛事内容 本次职业技能竞赛包括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11项及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16项,具体竞赛项目详见《江门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表》。 二、参赛对象 在江门市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16周岁且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社会人员或江门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或更低等级的比赛。 三、荣誉证书和资金激励 (一)荣誉证书和奖金激励。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的,设立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2名(第二、三名),三等奖3名(第四、五、六名);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设立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1名(第二名),三等奖1名(第三名);并向其他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如设初赛、决赛的,按决赛规模核算)。相关荣誉证书按相关名次发放。市级一类竞赛项目获奖选手奖励标准按《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标准实施,市级二类竞赛项目获奖选手奖励标准由承办单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设置激励方式。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市级竞赛项目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人员或县级竞赛相关获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参赛人数的50%。按有关规定直接免费核发与竞赛职业(工种)等级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颁发办法参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便函〔2021〕26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便函〔2021〕59号)执行。已持有相关证书的,不重复核发。 四、竞赛标准、形式及时间 市级竞赛项目均以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或三级/高级工为竞赛标准或相关职业行业标准,县级竞赛以实施方案为准,并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实操环节实行一百分赛制,竞赛评奖仅以实操成绩为依据。 市级竞赛时间初定为7月至10月。竞赛具体实施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如有兴趣报名,可联系《江门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表》中对应项目的联系人进行报名。 附件:江门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表 (来源:江门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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