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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失业补助金的申领人员范围是?

答:根据《关于做好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68号)的规定:“对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是仍未就业的人员,或者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按本通知规定发放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发放失业补助金: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参保关系转出我省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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