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专题专栏 > 社保信息公开 > 社保便民解答

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7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