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专题专栏 > 社保信息公开 > 社保便民解答

问: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答: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7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