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2018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江门市蓬江区2018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8年末,我区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4.58万户、9.61万户、2.99万户、2.19万户、2.21万户。
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8.3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40.2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8.1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58.5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7.7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75万人;失业保险24.99万人,工伤保险28.93万人,生育保险26.10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7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09元。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20004元,缴费下限为3100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年-373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10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130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783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93元、各级财政补助490元。
(四)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最低缴费基数均为3324元,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超过9972元以上部分不计征;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5.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
(五)工伤保险。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我区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0%、1.2%、1.3%、1.4%。2019年1月1日起各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在原基础上下调20%。
(六)失业保险。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我区用人单位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浮动费率,基准缴费费率用人单位为0.8%,个人缴费费率为0.2%。
(七)生育保险。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我区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8%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6527元(我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09元×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16527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8年全区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387407万元,总支出360122万元,当期结余27285万元,滚存结余291124万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34804万元,其中,征缴收入224303万元、利息收入7546万元、转移收入2710万元;基金总支出210345万元,其中,待遇支出206560万元、转移支出3785万元;当期结余24459万元,滚存结余17634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060万元,其中,征缴收入59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6295万元、利息收入139万元;基金总支出6365万元,当期结余695万元,滚存结余10330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12675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11809万元、利息收入723万元;基金总支出107882万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6397万元;当期结余4793万元,滚存结余34478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7255万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7119万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0087万元、利息收入49万元;基金总支出16446万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178万元;当期结余809万元,滚存结余4723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4138万元,其中,征缴收入4066万元,利息收入48万元;基金总支出4686万元;当期结余赤字548万元,滚存结余12427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495万元,其中,征缴收入4921万元,利息收入547万元;基金总支出4221万元;当期结余1274万元,滚存结余55103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980万元,其中,征缴收入5225万元,利息收入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2万元;基金总支出10177万元,当期结余赤字4197万元,滚存结余赤字2280万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8年末,我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3万人,抚养比为3.28:1;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31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176元;全年平均养老金2151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3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共3.2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3万人;2018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45元/月增加到173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92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8年,我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40.59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37.8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39.21元;特病门诊12.9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532.65元;住院2.1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2045.49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27.9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38.88元,特病门诊32.2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23.44元,住院3.08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3553.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14.50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56.91元;特病门诊7.10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92.86元;住院2.7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8586.37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5.53
万人次,赔付6063.3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0.72万人次,赔付1148.60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8年,我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333人,享受伤残待遇1177人(其中,1-4级伤残24人,5-6级伤残6人,7-10级385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762人),因工死亡18人,供养亲属139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827.20元/人、伤残津贴3087.79元/人次、生活护理费2635.86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1340.51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2.79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11人次,费用13.20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8年,我区领取失业保险金达0.38万人,1-4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元/月,5-6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15元/月,7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95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1131人,人均 2025元;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89万人次,人均医疗保险费259.27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8年,我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67497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基金支出737.49元/人次、生育津贴基金支出7345.42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8年,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8.2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9.83%。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8年末,全区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73957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3.58%,比上年增加0.11%。2018年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8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2006笔,比上年增加100笔,增长5.3%。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8年,全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4061人次,转移金额6266.86万元,其中办理转入1804人次,转入金额2497.74万元,转出2257人次,转出金额3769.12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1428人次,转移金额6.336万元,其中办理转入643人次,转入金额6.336万元,转出785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3049人次,转移金额77.82万元,其中办理转入1536人次,转入金额77.82万元,转出1513人次。
2018年,全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人1次,转移金额733.17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82人次,转移金额600.13万元。
八、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8年,全区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规问题1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04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九、签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8年末,我区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65家(含家庭医生诊所6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6.2亿元。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1家,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4.5万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247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8年末,我区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15家,康复机构1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一、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2018年,我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41.5万人次。3272933社保电话咨询服务2.5736万人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92项。建立微信订阅号1个、官方微博1个,通过“蓬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保类信息87条,通过“蓬江人社”微博发布110条。
截至2018年末,蓬江区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70.92万张,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7.1%。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2项,应用率为90%。
十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8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三、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8年末,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其中,区级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93人。
附件:
1.2018年度江门市蓬江区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2018年度江门市蓬江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 2018年度江门市蓬江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2018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5.2018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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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