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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2013 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7〕1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 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经江门市蓬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现将我区2013 年社会保险信息披 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 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3 年末,我区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3.72 万户、6.37 万户、1.95万户、1.45 万户、1.44万户。

  我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3.83 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含企业离退休人数5.45 万人)34.99 万人、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8.84 万人(含退休人数3.11 万人);基本医疗保险 55.14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1.85 万人、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23.29 万人;失业保险19.87 万人,工伤保险19.90 万人,生育保险19.07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2 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65 元。2013 社保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2645 元,缴费 下限为1715元,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5%,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为8%;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6300 元,缴费下限为2100 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分10个档次,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 年:100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 800 元、900 元、1000元,各级财政补助30 元;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筹资标准为340 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60 元,各级 财政补助280 元;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9495 元,缴费下限为1375 元,缴费比例按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一类行业的基准费率为 0.5%,二类行业的基准费率为1.0 %,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为1.5%, 其中二、三类行业实行费率浮动,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9495 元,缴费下限为1375 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9495 元,缴费下限为1375 元,单位缴费比例0.45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

  2013 年,我区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3.19 亿元,总支出 21.20 亿元,当期结余1.99亿元,滚存结余25.54 亿元,基金结 余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2.97 亿元,其中,征 缴收入12.59 亿元、利息收入0.23 亿元、转移收入0.15 亿元; 基金总支出10.98亿元,基金当期结余1.99亿元,滚存结余14.18 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0.42 亿元,其中,征缴 收入0.08 亿元、财政补助收入0.32 亿元、利息收入0.02 亿元; 基金总支出0.40 亿元;当期结余0.02 万元,基金结余0.51 亿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7.68 亿元,其中,征缴收入 7.66 亿元、利息收入0.02 亿元;基金总支出8.28 亿元;当期结 余-0.6 亿元,滚存结余5.82 亿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0.82 亿元,其中,家庭 及个人缴费收入0.16 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0.66 亿元;基金 总支出0.85 亿元;当期结余-0.03 亿元,滚存结余0.55 亿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0.28 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27 亿 元,利息0.01 亿元;基金总支出0.28 亿元,当期结余0 亿元, 滚存结余1.03亿元;

  6.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0.85 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81 亿 元,利息0.04 亿元;基金总支出0.32 亿元,当期结余0.53 亿元, 滚存结余3.13 亿元;

  7.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0.17 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7 亿 元;基金总支出0.09 亿元,当期结余0.08 亿元,滚存结余0.32 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3 年末,我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5.45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1 万人,抚养比为3.92:1;2013 年1 月1 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 加 163 元,调整后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 1532 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486 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42 % (社平 工资口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 3.11 万 人,比上年末增加0.15 万人;2013 年1 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 老金,从55 元/月增加到65 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65 元/ 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3 年,我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87.95 万人次,其中城 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25.31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 157 元;特病门诊8.87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38 元;住院2.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758 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 员普通门诊13.5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21元,特病门诊21.8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17 元,住院2.17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 14287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7.78 万人次、 次均医疗费用38 元;特病门诊4.26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56 元;住院2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8233 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3 年,我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992 人,其中享受伤残待遇 912 人,因工死亡13人,供养亲属67 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7万元/人、伤残津贴1762元/人次、生活护理费1261元/人次、 供养亲属抚恤金847 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5 万元/ 人。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3 年,我区领取失业保险金达0.4 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 1 至4 月为760 元/月、5 至12 月为904 元/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535 人,人均1684 元/人;失业保险基金 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86 万人次,人均代缴医疗保险费178.5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3 年,我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170 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待 遇2845 人次、平均医疗费用2478.66 元/人次,享受生育津贴325 人次、平均生育津贴600 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 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3 年,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6%。

  六、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药品经营单位数量及相 关情况。

  截至 2013 年末,我区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达 26 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金额6240 万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的药品经营单位247 家。

  七、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 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3 年末,我区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达0 家,康复机构 1 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0 家。

  

  

  

  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 年10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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