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江人社发〔2015〕557号)的要求,现将我区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 各险种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6年末,我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8.4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6.94万人)40.1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8.3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53.9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3.1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81万人;失业保险22.01万人,工伤保险23.74万人,生育保险22.82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9元。2016年社保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6575元,缴费下限为290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6年我区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7224元,缴费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2016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200元/人·年-371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110元。2016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57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50元、各级财政补助420元。2016年社保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我区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13527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2%、0.4%、0.7%、0.9%、1.0%、1.2%、1.3%、1.4%。2016年我区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3527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2016年我区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用人单位按照江门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09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缴费工资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缴费比例为0.5%。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016年我区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9.05亿元,总支出29.82亿元,当期赤字0.77亿元,滚存结余23.49 亿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7.8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7.30亿元、利息收入0.34亿元、转移收入0.18亿元、其他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18.13亿元,含待遇支出16.87亿元、转移支出0.22亿元;当期赤字0.30亿元,滚存结余14.12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0.6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2亿元、财政补助收入0.53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0.51亿元;当期结余0.15亿元,滚存结余0.79亿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7.8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7.7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亿元、利息收入0.06亿元、转移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8.67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44亿元;当期赤字0.83亿元,滚存结余1.89亿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28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0.41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0.87亿元;基金总支出1.25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06亿元;当期结余0.03亿元,滚存结余0.07亿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0.3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35亿元、利息收入0.02亿元;基金总支出0.33亿元;当期结余0.04亿元,滚存结余1.22亿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7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59亿元、利息收入0.18亿元;基金总支出0.43亿元;当期结余0.34亿元,滚存结余4.97亿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3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29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0.50亿元;当期赤字0.20亿元,滚存结余0.43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6年末,我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6.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9万人,抚养比为3.38:1;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28.62元,调整后我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990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988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4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共3.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9万人;2016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00元/月增加到135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48.35/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6年,我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18.78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33.8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33.74元;特病门诊11.0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502.35元;住院1.9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1880.63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21.6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36.62元,特病门诊28.1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18.67元,住院2.70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3298.8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10.6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53.24元;特病门诊6.2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63.81元;住院2.5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8274.8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5.20万人次,赔付5431.78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0.28万人次,赔付937.96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6年,我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228人,享受伤残待遇1102人(其中,1-4级伤残24人,5-10级伤残297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781人),因工死亡16人,供养亲属110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2万元/人、伤残津贴2276.05元/人次、生活护理费1896.12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1126.34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2.39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17人,费用37.16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6年,我区领取失业保险金达0.46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1214人,人均2074.64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27万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204.68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6年,我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91万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9.57万人次,次均支出498.44元(其中,住院生育医疗费待遇0.66万人次,次均支出4886.96元;门诊生育医疗费待遇8.78万人次,次均支出174.51元);享受生育津贴待遇0.34万人次,次均支出6787.51元。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6年,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1.5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为1.5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为10.81%。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6年末,全区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64148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2.41%,比上年增加2.23%。2016年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6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1774笔,比上年增加139笔,增长8.5%。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6年,我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3163人次,转移金额3879.9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1583人次,转入金额1712.36万元,转出1580人次,转出金额2167.61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1085人次,转移金额0.81万元,其中,办理转入537人次,转出548人次,转出金额0.81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2262人次,转移金额56.96万元,其中,办理转入1288人次,转入金额56.96万元,转出974人次。
2016年,我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0人次,转移金额0.7442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54人次,转移金额149.40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6 年全年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17177.91万元,比上年增加7074.51万元,上升70.02%。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6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0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6年末,我区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38家(含家庭医生诊所6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16亿元。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1家,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金额14.7万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253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6年末,我区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7家,比上年增加0家;康复机构1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区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68万张,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4%。我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21万人次,3272933社保电话咨询服务2.54万人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21项。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6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6年末,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其中,区级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79人。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