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障卡农村服务点
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障卡农村服务点
蓬江人社〔2014〕12号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农村服务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4]7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共同做好农村基层社保卡服务网点建设的工作,使社保卡在农村使用更加方便,让村民足不出村可享受到社会保险基本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上半年在辖区内62个行政村建立社保卡农村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任务,解决社保卡在农村用卡难的问题。对持社保卡在服务点跨行提取退休金(或养老待遇等政府待遇和补贴)的,免收持卡人跨行手续费。
二、建设方式
我区社保卡农村服务点建设按照“政府支持,人行指导、银行承办,银联实施”的工作方式开展。政府向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经营方购买服务(按照每个服务点平均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标准补贴,补贴内容包括取现服务交通费和POS机通讯费等)以及向符合银联资质的机构购买社保卡助农取款POS机的铺设及维护服务(目前每台50元/月)。根据“村委选银行办卡、银行在村委设点”的思路,承办行政村社保卡集中发放的代理银行负责该村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的建设,对投放在服务点的POS机,收单银行(即承办建设的代理银行)按照广东地区银行卡POS机使用费及纸张耗材费用的标准承担费用(目前每台为60元/月);对其他代理银行的社保卡取款产生的跨行手续费,由对应的发卡行按照《广东省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广州银发〔2011〕119号)相关标准承担。符合银联资质的机构负责POS机安装及机具维护的具体工作。社保卡农村服务点POS机的使用通讯费由服务点经营方承担,通讯费的标准由服务点选取的通讯运营商确定(目前中国电信通讯费协议套餐是20元/月全包)。
三、建设标准
目前,我区共有62条行政村,至少需要铺设社保卡农村服务点62个,每个服务点均铺设一台POS机,POS机需支持芯片卡的应用,同时支持我市6家代理银行社保卡的使用。遵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向持卡人提供政策宣传、小额取现、余额查询、购物消费等服务。取款交易单笔金额在10元(含)至1000元(含)范围内,且为10元的整数倍,每卡每日累计最高取款金额不能超过1000元(含)人民币。
各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统一悬挂“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农村服务点”的标识。该标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转交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各行政村的社保卡农村服务点。
四、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的选取
各镇政府负责指导和协调行政村选定适当的社保卡农村服务点,报区人社部门。社保卡代理银行负责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银行卡助农取款点服务资格。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的选取遵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具备固定场所,运营稳定、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热心“惠”农等基本条件,并能遵守和落实“惠”农取款服务的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依托供销社、百货公司、农资连锁店、小超市、电信移动网络营业厅等商户设立。如原已建立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属于当地行政村的优质服务网点,原则上在该服务点加装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的POS机,并纳入社保卡农村服务点政府补贴范围。
五、经费来源
社保卡农村服务点服务补贴、POS机维护服务费由当地政府财政承担;“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牌匾制作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POS机使用费及纸张耗材费用由需向银联资质机构租借POS机的收单银行承担,POS机的使用通讯费由服务点经营方承担。(具体资金预算详见附表1)
六、与“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统筹建设
我区社保卡代理银行原已建立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目前暂不支持社保卡芯片读取和跨行取款,需要对现有的“银行卡助农取款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经区人社部门审批,取得社保卡农村服务点建设资格后,将可享受相应补贴。同时,为避免产生巨额的跨行手续费,增加当地社保卡代理银行的服务成本,原则上由我区的社保卡集中申领代理银行负责当地村镇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的建设和收单服务。市银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协助监督各收单银行对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的选取、建设及管理,维护农村金融安全和便民取款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人,统筹规划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的建设,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3月上旬做好动员辖内镇及行政村,配合做好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的宣传、选点及日常维护等相关工作。区财政须按时、按标准对各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经营方、银联购买服务,并做好集中支付工作。
(二)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各相关单位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积极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主导作用,广泛宣传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的建设及配套服务,重点加强城乡居保参保人使用社保卡通过服务点便捷领取养老待遇的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导向。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7日
附表1:
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农村服务点建设资金预算表
费用项目 |
费用标准 |
费用承担方 |
收取方 |
社保卡农村服务点服务补贴 |
120元/月 |
当地政府 |
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经营方 |
POS机维护服务费 |
50元/台/月 |
当地政府 |
符合银联资质的机构 |
“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牌匾制作费 |
预计180元/个,1049个服务点各需制作一个牌匾,费用约合188820元。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相关公司 |
POS机具使用费及纸张耗材费用 |
按照广东地区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标准,目前定价为60元/台/月。 |
收单银行(即承办建设的代理银行) |
符合银联资质的机构 |
POS机的使用通讯费 |
由通讯运营商确定 |
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经营方 |
社保卡农村服务点经营方选取的通讯运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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