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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

    
    根据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6〕7号)要求,我市现正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是人社部为营造良好环境,为进一步加大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工作力度而实施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入选者可获得20-50万元资金资助。
  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留学人员,请于2月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具体申报办法参见江门市海外人才网(www.jmit.gov.cn)《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联系人:吴小姐;电话:3317363;电子邮箱:jmit4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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