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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围绕《2022年度蓬江区法治建设考评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强后盾。

  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时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书面述法报告。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谋划部署。根据《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标《2022年度蓬江区法治建设工作考评标准》,按照股所职责,对该责任分工表进行任务分解,印发《2022年度蓬江区法治建设工作考评标准》任务分解表,及时部署统筹,推动开展各项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汇报、佐证材料等。

  三是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用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与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广东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和市委、区委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理论武装干部思想,提高干部政治素养,让法治思维入脑入心。

  (二)优化登记服务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准入服务。全面推广商事登记“微信+智能化审批”、全程电子化、“智能湾区通”等商改措施。落实《江门市深化开办企业“一天办结”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施方案》,巩固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办结成果,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今年以来,共办理网办业务9442宗,优质便捷的服务方式使群众满意度节节攀升。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降低创业成本。免费刻章补贴项目于2022年1月1日在“江惠通”平台正式上线,实现财政补贴资金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企业既缩减了时间成本,又节省了经济成本,真正实现了开办企业“零成本”。今年上半年共为1995家企业办理免费刻章,累计节约成本39万元。

  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降低准营门槛。落实《江门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实施省级377项、市级148项改革事项清单,通过照后减证,解决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各类行政审批手续繁复的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多证合一”,今年累计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2122张。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根据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两平台”的运用,强化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应用,落实事前、事后信息公示。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清单信息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的执法结果等信息。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检查1679宗、行政处罚210宗、行政强制10宗、行政许可38816宗。

  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印发《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依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从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执法文书制作是否完整、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多个方面进行案卷评查,共交叉检查了99份案卷。不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违反法定条件、法律适用错误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同时,及时反馈评查结果并通报给各办案单位,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进,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三是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和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在执法检查中,始终坚持出示执法证,注意告知当事人的法定权利等法定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均先交由法制部门审核,重大案件还要经过局案件讨论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确保不出现事实认定不清、违反法定条件、法律适用错误情况。2022年以来,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尚未出现复议被撤销和败诉情形。

  四是做好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我区双随机抽查部门梳理抽查事项清单和编制2022年度抽查计划。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今年全区开展联合抽查任务45个,联合抽查任务数占年度总抽查任务数的40.5%。今年已在江门市市场智慧监管综合管理平台下发单部门抽查任务66个,检查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1336户;下发联合抽查任务45个,检查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189户,顺利完成了2022年的双随机抽查工作。

  五是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我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对各种投诉举报事项坚持做到及时受理调查、及时调解处理,特别是疫情期间,强化疫情防控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难而推诿,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受理投诉举报9201宗,涉及金额673.5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5.11万元,处理率、办结率均达100%,消费维权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六是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实现各领域执法办案全面开花今年以来,全局共立案查处案件438宗,其中食品类型案件280宗,两品一械类案件46宗,其他类型案件207宗;已办结案件402宗,其中食品类型案件235宗;两品一械类案件52宗(药品类案件10宗,化妆品类案件35宗,医疗器械类案件7宗),其他类型案件115宗。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0宗,其中食品类涉嫌犯罪案件17宗;药品类涉嫌犯罪案件3宗,其中2宗为销售假药案件,1宗为妨碍药品管理案件。另外,我局还抽调各所和业务股室执法力量开展各专项行动,提前部署,组建吊销案专项办理小组,及时完成了今年605宗吊销案件办理。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根据我局去年制发的《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和广东焯群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本年度的法律顾问。2022年期间,法律顾问共审查及完善我局合同9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00份,确保我局每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都合法合规合理,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夯实决策程序的规范化。一方面,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证重大行政决策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另一方面,对本年度以我局名义或代区政府起草并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含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标准的情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做好修订或废止,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根据今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修订《虚假登记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规范虚假登记办理流程和取证要素,并督促办案单位审慎处理撤销登记许可案件。同时分类制作计量、价格、商标、特种设备、广告、食品、药品、年报等案件执法指引,分别制定《取证细则和取证清单》、现场笔录和现场相关文书模板等办案指引资料,确保现场提取的证据充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精神,邀请法律顾问专家等开展投诉举报处理、食品安全法等方面的专题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判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以来,举办全局各种业务培训28次,有力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同时,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和执法证考试,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学法考试和执法证系统管理。

  (六)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自江门市将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至市(区)一级后,我局从夯实制度基础、畅通受理渠道等多个方面,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专利纠纷行政裁决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融合。今年以来,共立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1宗,办结19宗。

  二是牵头组织区进口冷链食品联合执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集中监管仓,第三方储存冷库,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批发点,农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86家次、约谈企业357家次,依法责令企业停业整改38家次; 统筹协调区市场和冷链防控专班各成员单位及时处置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应急事件25起(其中本地检出阳性事件13起),拦截涉阳产品274.9吨,无对我区造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传播风险。 

  三是做好两品一械监管工作。制定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计划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工作要求等,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强疫情防控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开展中药饮片、网络药品销售、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避孕套质量安全等多项专项检查。2022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查处“两品一械”案件42宗,其中医疗器械5宗,药品11宗,化妆品23宗。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防止行政权力滥用。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宗、协调处理12宗区司法局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宗,均已审理终结,其中2宗维持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宗发回原法院重审。在接到复议通知书或法院传票后,及时整理有关证据,分析讨论有关案情,在答复书或答辩状中充分阐述我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积极与复议机构和法院沟通有关行政案件,并根据其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局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复议改革落实到位。

  二是做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答复工作。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后,我局主要领导均亲自过问建议书的办理工作,通过组织专项调研和分析研讨会等多种形式,针对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措施,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建立了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和回复的工作机制以及和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从而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力促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收到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8份(已回复6份)、磋商函1份;收到司法建议书20份(已全部回复)。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股室职能,出台任务分解的通知,对《2022年江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行分解,明确各股室的普法责任和普法内容,制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公布,监督各部门及时落实普法工作。

  二是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阶段性变化以及省、市、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我股制定了《蓬江区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蓬江区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方案,加强市场和冷链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保障,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2022年至今,检查检查农贸市场12536个次,排查食品销售经营者6695个次,重点加强各类商贸场所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风险提示和个人防护指引,督促行业主体落实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扫码进入等防疫举措,加强《特殊时期”三必需“》等防疫宣传指引。今年以来立案查处2宗经营无中文标签及过期进口冷链食品案,扣押涉事冻品108.5kg。

  三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将普法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密切结合,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5.20”世界计量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法治宣传视频,借助学习强国、江门日报、蓬江发布等各种宣传媒介发布,同时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场等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我局的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所占比例较低,一些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未够,缺乏办案的基本知识,依法行政水平尚需进一步提供。

  二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够透彻。市场监管的行政职权有2000余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约400余部,执法人员难以全部熟练掌握,对违法行为及证据采集的分析研判能力还需继续加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按照制定印发的《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内容,制定本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加大对监管服务对象的普法工作力度,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普法宣传,开展各项法治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并督促落实全年普法任务,做好2023年普法工作。

  (二)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学习研究。结合本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遇到的问题,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反映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开展研析,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防范复议诉讼风险。同时加强与复议机构和法院沟通,并根据其建议和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

  (三)做好拟纳入2023年政府主要考核目标的有关工作。参照2022年考核任务内容、要求,持续做好2023年度法治江门建设考评、江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蓬江区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度蓬江区法治建设考评等相关考核工作。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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