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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明确我局在法治建设中的定位和职责。

  举办系列法律法规培训活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授课,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以来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市委“1+6+3”工作安排、区委工作要求推动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全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题法律宣传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将预制菜产业园建设、培育农业品牌、落实惠企政策等方面工作落实到位:1.依托资源优势,推进预制菜产业园建设。以现有的省级预制菜产业园区为基础,把五洞片区作为发展重点,完善产业链布局。加紧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建立科研合作关系,借助加工研究所成立的全国首个预制菜联合研究院发布“中央厨房(预制菜)十大共性关键技术以及100项农产品食品化加工技术”,为预制菜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助力食品工业发展;2.以知产、认证赋能,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商标兴农培育品牌发展,推动“杜阮凉瓜”成为全区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导杜阮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杜阮凉瓜”包装盒申请外观专利,进一步打开杜阮凉瓜的市场知名度。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邀请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同志为相关农产品企业就“湾区认证”进行全面指导。江门市蓬江区侨乡汇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的杜阮凉瓜成功获得江门市首张“湾区认证”证书,实现相关产品“一次认证,三地通行”;3.持续优化服务,促进惠企政策落地。举办企业经营主题讲座,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内容宣讲,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融资政策可及性和服务便利度。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企惠企活动,根据企业需求邀请银行、金融机构等开展对接。截至目前,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88笔,质押登记金额25.17亿。积极落实质量贷服务,以创新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今年以来,我区2家企业获评江门市首批质量金融增信标准评价A级,并获得1.2亿元授信额度。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江门市蓬江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书面述法报告,并开展相关述法工作。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江府〔2023〕26号)工作要求,我局受委托依法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通过江门特种设备智慧管理政务服务平台,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对特种设备行政职权事项进行受理、审核、核准三级审批,确保审批职责明确、权限分散、工作留痕,预防廉政风险发生;同时,自2024年1月20日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委托范围由原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零售门店扩大到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批发企业,我局通过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受理、审核、核准三级审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深化“一天办结”“一窗通办”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单位缴费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6个事项业务一个工作日办结。推动开办企业全流程网上办、随时办、智能办,全面提高企业开办网办率。全面落实新设、注销经营主体“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城通办”,建立高效规范的市场准入准营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证照微信小程序。2024年至今共办理设立登记业务共20071笔,其中网上业务20025笔;办理变更业务14107笔,其中网上业务5248笔;2024年至今,共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含保健食品)5241家次,其中新办3985家次,变更812家次,补发7家次,延续437家次,注销3195家次;核准3563台(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受理医疗器械许可138宗。

  2.不定期举行业务培训。我局对内开展多次食品经营许可业务、规范维保电梯行为执法业务、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省内迁移通办”模式,将经营主体迁移的迁入预审、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三个环节整合为经营主体迁入登记一个环节,实现“一表申请、一次办结”。2024年共办理省内迁移业务超535笔。

  2.2024年1月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成为全市首个非地理标志类入选的县(市、区)。2024年立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7宗、商标侵权案件7宗、假冒专利案件3宗。成功在全市以“行政+公证”模式立案查办首宗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蓬江样本”。加强杜阮凉瓜证明商标保护,依法处理电商平台上涉嫌侵犯“杜阮凉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线索23条。指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推动5家企业填写《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表》。通过政务外网对外发布《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预警信息》,提升外贸企业防范涉外知识产权风险能力。推动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成功认定202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成为江门市首个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截至2024年10月,全区专利授权量2585件,有效发明专利量1955件、同比增长25.08%,商标有效注册量33196件,数量均居全市首位。

  3.召开蓬江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暨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按季度收集本地区各成员部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2024年共收集全区增量文件18件,制发《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意见书》3份;制定《江门市蓬江区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招投标、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重点清理2023年出台的限制竞争条款,进一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保障我区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截至目前,全区共抽查存量文件25份政策文件。

  (四)加强文件及决策管理。

  1.严格执行《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要求,未经审查,不得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2.2025年拟以区政府名义出台《“蓬江优品”(食品及工业类产品)遴选评审工作方案》及《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区所属范围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

  3.严格执行江门市地方标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2024年,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单位2家,共出具法律意见142份,委托法律顾问出庭应诉行政诉讼13宗,民事诉讼2宗。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4年以来,牵头开展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冷链食品、特种设备、餐饮、农贸市场、药品、加油机作弊、产品质量等行业领域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963宗(截至12月27日),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线索3宗,其中食品类型案件办结321宗,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类案件办结84宗,质量案件81宗,特种设备案件43宗,维护了蓬江区市场经济秩序良好稳定发展。

  2.部门协作联动执法。先后联合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税务部门开展加油机作弊专项执法5期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加油站10家次;联合烟草部门开展无证经营烟草的专项整治行动4期次,出动执法人员20多人次,立案无证经营烟草案24宗(其中一般程序4宗);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各镇街开展烧烤餐饮店安全整治行动6期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烧烤店16家次;联合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开展流通领域走私冻品联合检查行动2期次,立案查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冻品违法案件3宗。

  3.做好“两品一械”监管工作。制定2024年“两品一械”监督检查计划,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以来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89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43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71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43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次。结合日常监管,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相关领域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工作。已完成全年药械化抽检和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任务。

  4.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与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加强协作配合,先后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开展业务研讨会3期次;同时,积极主动回应“三书一函”的制发机关,对“三书一函”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股所,对反映存在问题的原因、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落实整改措施,今年以来累计收到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等8份,收到司法建议书1份,均已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执法有尺度,严格落实免责清单。为保证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出台《关于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江蓬市监〔2022〕134号),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及《江门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及时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依法减轻及免予处罚。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减轻处罚案件133宗、免罚案件143宗。

  2.执法有温度,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执法推动普法,形成良性互动。针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宽严并济的原则,把握好执法尺度,以小切口精准解决大问题。同时,坚持实施好我局《行政案件办理工作制度(试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定》等制度文件,将市场主体违法主观性、社会危害程度纳入案审权重,坚持过错与处罚额度相适应,科学审慎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市场监管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更加严谨,有效避免畸轻畸重或显失公正,让市场主体充分感受到市场监管执法的“执法温度”。

  3.监管有指向,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融合。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效结合,对信用状况较差、风险高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增加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做到“无事不扰”。每年年初梳理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并经区司法局审查通过后,于区政务公开网对外公示。同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及时将检查资料上传至江门市市场智慧监管综合管理平台,检查结果同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并记录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众公示。2024年3月已将我局69项单部门抽查事项清单、15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年度抽查计划进行公示。2024年我局下达抽查任务40个,检查市场主体1041家、非市场主体9家。

  (七)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加强案件监督指导。不定期对办案单位开展督导,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召开案件办理推进会,督促各办案单位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2.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一是开展基层业务培训。组织办案基础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执法办案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监管水平,2024年以来,分别于1月16日、3月14日、5月8日、6月11日及8月14日相继举办五期执法工作专题研讨会。二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结合当前监管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切实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创新法制培训模式。制作案件模板、《法律适用及常用法律法规手册》及《法律备忘录》。实现信息资源优化、共享,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水平。四是严格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培训。加强行政执法技能和公共法律等知识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场监管执法稽查云课堂、江门市干部在线课程、业务条线学习等线上线下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记录档案,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2024年度在线学法考试等,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夯实市场监管领域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奠定基础。

  (八)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1.加强学习宣传。我局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全体人员对新法内容有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同时,通过法治宣传周、送法入企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新法内容,提高公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2.严格执行新法规定。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新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审核和把关,确保复议决定内容合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3.提升业务能力。针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专业性要求,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

  4.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方案。针对一些复杂、疑难的行政争议案件,与区司法局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及时与法院沟通行政诉讼案件的办案思路、法律适用等问题,为双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九)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2024年以来(截至11月13日),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4宗(一审案件10宗,二审案件4宗),已审结5宗(其中2宗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宗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宗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暂无败诉案件。2024年,我局出庭应诉率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为100%。

  (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年度学法计划。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由主要领导领学,带动党员干部对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干部法律素质的提升。

  (十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做好蓬江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考评和督察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蓬江建设考评工作考核指标。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监管领域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十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法、守法、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等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和年度培训计划。二是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层面法律法规的修订与新增情况,及时将最新法律法规纳入《清单》,确保领导干部知识体系与时俱进。三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率先垂范,不仅在会议上强调法治观念,更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市场监管人员法治思维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认识不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运用熟练程度有待加强,执法办案质量有待提升。

  (二)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数量与监管职能不匹配,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短缺,工作量大,难以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执法人员专业与监管领域不匹配,缺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导致基层监管能力不足。

  (三)法治宣传手段创新性不足。宣传手段传统,主要依赖报纸、电视、宣传册等传统媒体,新媒体、新媒介的接触较少,受众范围有限。年轻人接触性、接受性差,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法治宣传效果有限。我局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创新意识、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工作,以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六、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优化年龄结构,确保执法队伍能够适应市场监管的新要求。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对接和共享,打破“数据壁垒”,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同时,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系统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三)多样化执法监督形式。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形式,形成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合力。同时,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提高执法效果。

  (四)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同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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