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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02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杜颖聪代表:

  您在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的建议(第2025022号)收悉,经综合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蓬江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强化专项整顿治理,打好食品安全“组合拳”。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围绕食用植物油、制售假劣肉制品、湿粉统一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春、秋两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等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专项行动累计检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超4882家次,督促并整改问题405个。二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执法。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各镇街开展烧烤餐饮店安全整治行动6期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烧烤店16家次;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流通领域走私冻品联合检查行动2期次,立案查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冻品违法案件3宗,没收违法所得5092元。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城乡接合部等进行了联合检查行动共3次,共出动警力12人次,检查各类场所10余处、经营户40余家,重点检查食品种类有肉类、蔬菜、水果、乳制品、食用油等,暂未发现有关刑事犯罪线索。

  (二)强化监管技术应用,完善食品安全“监控网”。一是强化技术监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原则,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和食用农产品快筛快检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已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15080批次,任务完成率41.89%,合格率为99.52%,检出不合格产品73批次,处理不合格产品68.15公斤,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二是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覆盖全区重点区域。根据区政府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机制,强化人员培训,妥善处理食品中毒事件,切实做到不隐瞒、谎报、迟报。目前,我区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哨点医院有5家,分别为市第二人民医院、棠下镇卫生院、杜阮镇卫生院、荷塘镇卫生院和潮连医院,达到二级以上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要求每年至少报告10例病例,其他医疗机构每年至少报告5例病例要求。三是强化智慧监管技术应用。在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农贸市场日常检查等工作中,充分运用“邑食安”阳光市场APP,累计完成市场自查任务646条次。积极推广“食安快线”,督促指导全区餐饮主体完成注册和培训考核,今年累计完成“食安快线”培训考核单位1954家次,上半年完成率29.4%。四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动远程监控。将“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广建设工作与许可审批、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宣传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还未安装监控系统的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经营者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对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动员完成“邑食安”阳光餐饮云平台共享对接。及时掌握建设情况及数据。目前,共有1376家社会餐饮和单位食堂将视频信号接入邑食安,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五是落实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提升区食品销售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截至目前,已对全区8369户食品销售单位(含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销售风险等级评定,其中风险等级评定为A级7727户,B级209户,C级12户,D级421户。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化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品牌效应,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科普海报,围绕制止餐饮浪费以及野生毒蘑菇、湿粉类制品等主题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社会面宣传科普,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2025年以来,制作蓬江区食品安全科普小课堂视频,发布5期科普电子海报。通过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野生蘑菇、节日消费风险预警及科普图文6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农村”科普宣传活动32场次,组织协管员走村入户宣教有毒野生动植物防控知识857户,覆盖群众3153人。

  二、对具体意见建议的逐一回应

  您全面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务实、客观、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积极意义。现针对各项建议回应如下:

  (一)关于“联合执法”方面。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我局联合区城管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等有关单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主体资质、索证索票、食品质量,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强化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夜市摊点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各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同步,显著提升执法效率与精准度,有效压缩违法经营空间,解决一批突出食品安全问题,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二)关于“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经费投入”方面。2025年,我局已申请区级资金45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制作、监管资料印制、许可资料印制、市场快检经费、食品抽检经费等项目,通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合理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需求,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效果,更好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三)关于“制定科学的抽检计划、增加抽检频次”方面。

  2025年3月10日,我局已制定《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江门市蓬江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明确专项监督抽检计划,增加抽检食品种类与批次,重点抽检高风险食品、消费者关注度高的食品以及既往抽检不合格企业产品。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追溯问题源头,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相关企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四)关于“建立严格的处罚机制”方面。一是我局严格按照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打击食品“两超一非”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2025年以来,食品安全查处案件共58宗,罚没24.19万元。二是严格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江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向社会公示,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关于“加强行刑衔接”方面。为进一步加强蓬江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我局于2019年12月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印发《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上述指导意见向公安机关移送。近三年,我局向公安机关共移送5宗涉嫌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蓬江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史美玲

  联系电话:20380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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