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主要用于日常监督检查。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需具备相关经营资格,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无信用不良纪录。
(二)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客运)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客车租赁备案证明》复印件或《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项目报价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含租赁方式、租赁价格、租赁费计算、保险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租车服务方案;
(四)车辆情况(车型、保险及车辆外观、内饰图片)。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
我单位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有意报名的供应商于2026年2月12日下午5点30分前将项目报价材料资料递交到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乐怡路16号),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0—203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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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