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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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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二、食物中毒的基本特征

  1.食物中毒的发生必然与近期进食某种食品有关,凡是未进食这种食品的人一般不发病,发病的病人只局限在食用了同一种中毒食品的人群中,当停止食用这种食品,发病也随之停止。

  2.一般食物中毒潜伏期较短,发病突然,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在进食后十几分钟到几十分钟即可发病;细菌性食物中毒一般也在几小时至48小时内发病。

  3.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也就是不会由食物中毒患者直接传染给健康人,发病曲线呈现突然上升又迅速下降的趋势,一般没有传染病流行时的尾峰。

  4.病人进食的是同一种中毒食品,病源相同,因此患者的临床症状也基本相同。

  5.大多数细菌性食物中毒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要表现。

  6.细菌性食物中毒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长。有较明显的季节特点,好发于夏秋季气温和湿度较高的季节。

  三、常见的食物中毒分类及原因

  1.细菌性食物中毒

  (1)食品原料变质

  (2)食品没有烧熟煮透

  (3)食品保管不妥,放置时间过长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吃不洁的生食水产品和生冷拌菜

  (6)食品从业人员本身带菌

  2.化学性食物中毒

  (1)食用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

  (2)把非食品(食品原料)当作食品或食品添加剂,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引起甲醇中毒等。

  (3)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产生亚硝胺引起的食物中毒。

  (4)滥用食品添加剂:如超量使用亚硝酸盐作为发色剂。

  3.真菌及其毒素食品中毒

  较典型的是黄曲霉素,这是一种致癌性很强的毒物,由黄曲霉菌和寄生曲霉菌产生,通常污染玉米、花生仁和其他粮食等食品,人食用后也会引起中毒。

  4.动物性食物中毒

  (1)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误食引起中毒反应,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动物性食品,如食用鲐鱼等也可引起中毒。

  5.植物性食物中毒

  (1)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2)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将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食用,如木薯、苦杏仁等;

  (3)在一定条件下,不当食用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性食品,食用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造成中毒。

  四、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1.要讲究个人卫生,养成吃东西之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所以吃东西之前,要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在日常生活中尽量喝白开水,在户外避免直接饮用河水等水源。

  4.不要随便吃野菜、野果、野生蘑菇。野菜、野果、野生蘑菇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生蘑菇,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5.注意食品的保质期,切忌吃过期或腐烂变质的食物。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食物腐烂变质,就会使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

  6.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树立正确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在日常饮食中,应做到不暴饮暴食,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等,以防病从口入。

  五、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常识

  1.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时间是:2021年7月-2024年6月(创建时间周期为3年)

  2.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题口号是:美好侨都,邑食无忧。

  3.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七大工程是:(1)食用农产品源头控制工程;(2)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控工程;(3)优质粮食工程;(4)食品品牌工程;(5)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工程;(6)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7)食品安全追溯工程。

  4.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八大行动:(1)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守护行动;(2)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3)食品“三小”规范行动;(4)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规范行动;(5)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6)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综合治理行动;(7)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8)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正本清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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