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典型案例公示
案例一:蓬江区某炸酱面店涉嫌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9月15日,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依法纠正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在行动中发现蓬江区某炸酱面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标识,在顾客点餐时,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导致部分消费者所点菜品有剩余,造成食品浪费。
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我局有效强化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杜绝食品浪费现象。
案例二:蓬江区某百货商店涉嫌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3月21日,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局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餐饮股对怡福小学周边的餐饮经营者进行执法检查,行动中发现1家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我局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餐饮店当场作出责令改正其上述违法行为并警告的处理。这是我局首宗以行政简易程序办结的违反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的案件,对之后查办《反食品浪费法》同类型案件具有指导意义,推动了辖区内反食品浪费、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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