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典型案例公示
江门市蓬江区某托管有限公司涉嫌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4年3月8日,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依法纠正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在行动中发现江门市蓬江区某托管有限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标识,在顾客点餐时,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导致部分消费者所点菜品有剩余,造成食品浪费。
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我局要求该餐饮经营户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和标准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