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维稳、网站管理、政务公开、综合统计、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单位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管理。承担新闻宣传、舆情监测、政务信息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梁秀媚)
(二)综合股。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集中监督检查。统筹市场监管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落实食品、药品、药械、化妆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等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负责人:叶超群)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负责人:胡隆剑)
(四)财务股。承担部门预决算。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部门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组织开展装备配备工作。(负责人:梁秀媚)
(五)综合执法大队。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 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案件立案查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承担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的衔接工作。拟定、组织全区相关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组织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打假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人:王辉球)
(六)登记注册股。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 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实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扶持个体私 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有关工作, 实施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开展 有关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负责人:何悦雅)
(七)信用风险监管股。拟订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 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负责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负责人:王玉先)
(八)价格监督检查股(反不正当竞争股)。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 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 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案件。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垄断工作。(负责人:王辉球)
(九) 计量股。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人:凌志权)
(十)标准化股(科技认证股)。统筹协调全区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 (联盟)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推进科技成果标准化培育工程,促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依法对辖区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监督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机构和认证咨询、 培训、考核、评审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工作。配合开展相关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梁晓莹)
(十一)网络交易监管股。组织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区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建设。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人:王大涧)
(十二)知识产权促进股。组织推进全区知识产权、商 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建设。组织 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负责人:赵嘉瑜)
(十三)知识产权保护股(广告监管股)。负责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 织实施。承担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 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定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区属及镇级广播电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办理工作。 组织实施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负责人:赵嘉瑜)
(十四)质量监管股。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接质量强区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的行业、区域性和专业性监督、整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人:李小夫)
(十五)食品生产监管股。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监督全区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拟定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林丽华)
(十六)食品市场监管股。分析掌握全区市场流通领域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依法可食用野生动物安全形势。拟定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依法可食用野生动物及食品相关产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酒类经 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 监测工作。(负责人:谭俊杰)
(十七)食品餐饮监管股。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餐饮服务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人:吴潮炳)
(十八)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拟订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问题特殊食品和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人:李云英)
(十九)药品监管股。拟订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认证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药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监督管理特殊药品。依职责组织开展全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余梓榕)
(二十)医疗器械监管股。拟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监督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凌寒放)
(二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辖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节能监管,按规定负责辖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核发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包括交通建设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证书。组织开展各类特 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组织 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 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培训。(负责人:梁弘杰)
(二十二)人事股。承担部门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出国(境)人员政审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协助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群团等工作。(负责人:李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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