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于细心,让公证更有温度
近日,一名当事人致电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事宜。该当事人陈述,他们一家人原籍外地,数年前定居江门市蓬江区。其父母于江门市蓬江区拥有2处房产,但现今均已去世。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父母的继承人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继承手续。
蓬江公证处工作人员根据这位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指引其准备办理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但由于当事人工作比较繁忙,导致其无法回到原籍所在地调取办继承所需要的材料。在询问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当事人的工作单位存有其家庭成员的档案资料,且清楚其家庭情况并能为其出具相关证明。于是,工作人员便指引该当事人向其单位申请出具相关证明,节省该当事人亲自前往原籍所在地调取材料的麻烦。
另外,根据当事人表述,其家庭情况较为特殊,该当事人的父亲按照风俗习惯被过继为该当事人外公外婆的儿子,且户口簿上也将其父亲登记为该当事人外公外婆的儿子。经过进一步询问,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当事人的父亲被过继的时候已成年,但被过继后一直与养父母以父母相称,并一同生活居住。经过公证员研究后,承办该案的公证员决定将该当事人父亲的亲生父母相关情况一同审查。经过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承办公证员查清了该当事人父亲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均是先于其父亲死亡。查清事实后,承办公证员根据法律规定为其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事后,该当事人亲自前来公证处表示感谢,感谢我处工作人员和承办公证员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并送来了“不忘初心 公证为民 细心服务 情暖侨乡”的锦旗致谢。作为公证人我们在工作中应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细心、耐心为群众服务,多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为群众提供方便,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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