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入选江门市蓬江区行政调解专家库人选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根据《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蓬江区行政调解专家库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蓬司〔2023〕2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江门市蓬江区行政调解专家库,现将符合条件的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请于5日内(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向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0号1幢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联 系 人:吴祎宁;
联系电话:0750—3222219。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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