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亲情,家书言浅意深——蓬江区司法局开展“人间自有真情在”社区矫正对象主题教育活动
“感谢父母和妻子对我的宽容与付出,感谢司法所有温度的亲情教育帮扶,让我深刻体会到家人的不容易。今后,我会对自己和家庭负责,服从监督管理,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争取顺利解除社区矫正,不辜负父母和妻子对我的期望。”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在信中写道。
为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感恩情怀,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质量,近日,蓬江区司法局邀请驻村法律顾问和社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人间自有亲情在”社区矫正对象主题教育活动。
一、着眼于“亲情”,立足于“法律”
驻村法律顾问李娴律师通过向社区矫正对象解读《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和关于反养老诈骗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务经验和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李律师通过互动交流、以案释法的形式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去思考应当如何履行好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做一个守法、知礼、向善的人。
二、感悟人间真情,用家书感恩亲情
为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放下心理包袱,克服负面情绪,提高情绪管理能力并指导他们建立和谐幸福的家庭。社工结合具体的生活案例,从亲子互动的影响、父母和孩子怎么有效沟通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家庭教育中的常见误区。在互动环节,社工采取轻松、愉快的游戏形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倾诉心声,让社区矫正对象亲笔写下家书,表达对家人的爱和传达出自己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待。古云“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人们以书信抒发思念之情,家书弥足珍贵。家书言浅意深,让社区矫正对象充分感受到来自亲情的力量,也使家庭感受到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决心与信心。
三、加强警示教育,以亲情感化社区矫正对象
蓬江区司法局向社区矫正对象解读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再次强调其应该遵守的规则和相关管理措施,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配合监管,同时针对亲情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深入交流。例如荷塘司法所通过列举身边尊老爱幼、入矫后家人对他们的支持和付出等方面的案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懂得感恩家人,引导他们平日以一声问候、一句感谢、一个拥抱等方式向家人表达谢意。同时,要感恩党和国家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积极改造,努力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蓬江区司法局始终秉持“导人迁善,回归初心”的理念,家庭是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第一站,亲情是激励其改造的动力,和谐的家庭关系关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效果。通过此次“人间自有真情在”亲情感化教育活动,把感恩教育纳入日常教育中,通过家庭亲情感化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悔过自新,不但可以协助社区矫正对象打开心扉,营造浓厚的感恩亲情氛围,而且还可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化解矛盾、修复失衡心理、治愈情感创伤,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正视内心,激发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情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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