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小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钟小榛同志拟任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3年3月起算;
植淑言同志拟任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政工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3年3月起算。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7日
相关附件:
各股、室、处、所: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钟小榛同志拟任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3年3月起算;
植淑言同志拟任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政工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3年3月起算。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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