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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钟小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钟小榛同志拟任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3年3月起算;

  植淑言同志拟任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政工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3年3月起算。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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