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台阶
12月4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式印发,这标志着蓬江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2023年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完满落幕。其有效地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一、明确范围,聚焦重点
本次清理行动为全面性清理,涉及对3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梳理。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当前社会形势相适应,是否仍有继续实施的必要。同时,还会仔细核查规范性文件内容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规和国家政策一致或相抵触,是否存在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所涵盖或替代的情况。评估规范性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是否存在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情形。
二、逐件审核,分类处置
蓬江区司法局认真审阅了各单位提交的清理意见,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对于需要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与相关实施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程序合法,最终形成了《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该决定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于2023年12月4日正式印发。本次清理工作中,对未明确有效期的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设定保留期限,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已明确有效期的1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至有效期满;对需要修订的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到修订完成;对需要废止共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决定》公布之日失效。清理结果同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工作机制,实现动态管理
此次保留继续有效的2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蓬江区司法局均明确其有效期限。在以后的工作中,蓬江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制度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监管,争取做到定期清理、应清尽清,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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