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强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水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召开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会议
1月23日下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召开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座谈会,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纠纷依法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军,蓬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钟传优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上,双方共同学习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调处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蓬江区司法局通报与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运行情况,以及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蓬江区司法局行政争议联合化解工作站的相关情况、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情况。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该院诉前行政争议相关调处机制建设情况。
会议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了执法机关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常见问题,蓬江区司法局表示将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要求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提升办案质量,减少行政纠纷,让每一个执法案件经得起司法检验。
最后,双方对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达成共识。一是把府院联动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尽可能一次性实质化解行政纠纷。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复议机关联合法院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执法共性问题,向执法机关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推动司法与行政机关的有效沟通、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执法、应诉规范化。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的联动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诉源治理,不让江门成为“诉讼大市”,努力让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江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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