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府行复〔2024〕114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公告
陈星宇:
你通过线上申请方式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府于2024年6月14日收悉。由于你提交的申请书中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以及缺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不符合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要求,本府于6月21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蓬江府行复〔2024〕114号),并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和2024年6月28日向你申请书上载明的地址寄出上述文书,均被退回。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蓬江府行复〔2024〕11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补正通知书.pdf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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