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的公告
谭稳龙:
你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的不予立案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决定,本府于2024年8月12日收悉。由于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缺乏被申请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要求,本府于8月19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并向你申请书上载明的地址寄出上述文书,但被退回。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2024.08.19 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pdf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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