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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三、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

  (三)承办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六)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公车管理以及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加强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和法制协调。

  2.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四、内设机构

  (一)政工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和协调各股、室、处、所的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对外交流、新闻宣传、史志编撰等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起草、审核本系统综合性文稿。指导、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本系统公车管理以及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文化建设、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人:植淑言)

  (二)依法治区工作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拟定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牵头组织法治蓬江建设考评工作。牵头组织法治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建议。(负责人:陈妙芬)

  (三)社区矫正工作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社区矫正发展规划和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监督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帮教安置工作。(负责人:吴艳芬)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负责人:吴雪芬)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处)。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公证机构组建、公证员执业报送审核工作。指导、协助管理律师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法律援助资源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受理、协调、组织办理区级及跨市、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负责人:张晶)

  (六)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股。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区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办理区政府交代的其他法律事务。负责拟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草案。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解释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核(查)、修改、解释、评估、清理、编纂工作。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纠正违法发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组织起草和审核本机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人:麦伟健)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负责人:钟小榛)

  (八)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人:余海玲)

  (九)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区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本单位的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审理等工作。起草、发送行政复议文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人:凡敏波)

  五、派出机构

  区司法局设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环市街道、潮连街道、白沙街道等6个司法所,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正股级。具体承担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协助开展信访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代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办公证事务,代理诉讼或非诉讼事务。承办区司法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属下事业单位

  (一)蓬江区公职律师事务所。负责指导、协调各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为涉及政府和社会重大利益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担任政府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承办政府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务;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公职律师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公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开展各部门公职律师的合作与交流,维护其合法权益等;承办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黄子珊)

  (二)蓬江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办理共33类81项公证事项,包括合同、继承、提存、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保全证据、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等业务。(负责人:陈耀明)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0号火炬创业园1号楼5楼和6楼601-607

  办公电话:0750-3210412

  邮政编码:529000

  网址:http://www.pjq.gov.cn/jmpjqsfj/gkmlpt/index

  江门市蓬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99号伟伦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楼

  办公电话:0750-3220002

  江门市蓬江公证处

  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99号伟伦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楼

  办公电话:0750-33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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