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缴纳税款超4000万元!——蓬江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赋能经济发展新动力
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蓬江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出台《关于蓬江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法治框架破解“监管严格性”与“经济发展性”的矛盾。自制度实施以来,已为有生产经营需求的矫正对象办理208人次外出审批手续,并且这类社区矫正对象经营的企业在2024年度累计缴纳税款超4000万元。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管理办法》的核心在于构建“法治化管理+人性化帮扶”双轨机制。一方面,通过区人民检察院“嵌入式”法律监督体系,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进行全流程规范,区司法局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实时掌握动态,确保矫正工作严肃性与规范性;另一方面,简化审批流程,针对跨市企业搬迁、展会商务对接和紧急商务活动、跨区域项目等经营活动需求提供快速响应。这种刚柔并济的管理模式,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为社区矫正对象创造了参与市场竞争的空间。
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管理办法》以实际行动传递出蓬江区包容、开放的发展态度。过去,严格的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虽确保了社会治理秩序,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经营的企业业务拓展,社区矫正对象中不乏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企业经营者。如今,《管理办法》打破了这层桎梏,让社区矫正对象得以释放活力,他们在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能够全身心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不仅实现了自身价值的重塑,更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了力量,他们所经营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了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对区域经济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形成“一业兴、百业旺”的经济生态。如社区矫正对象Z某经审批外出参加展会后,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高效的沟通能力,与国内外众多采购商达成合作,签约金额高达300多万元,为企业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实现了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下一步,蓬江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管理办法》的实践应用,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机制,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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