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领导成员及有关人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
因工作需要,经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并报区委审核同意,区司法局领导成员及有关人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蓝鹏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徐辉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依法治区工作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安全生产工作;
雷永程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职律师事务所工作;
余海玲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区矫正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司法所工作;
曾海同志:党组成员、政工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政工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处)、公证处、律师行业党委,党建、财务、工青妇工作;
唐正飞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徐辉同志分管依法治区工作股工作;
黄国龙同志: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徐辉同志分管依法治区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工作;
李仲华同志: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雷永程同志分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职律师事务所工作;
张北炽同志:三级主任科员,协助曾海同志分管纪检工作和政工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处)、公证处工作;
苏国栋同志:四级主任科员,协助余海玲同志分管社区矫正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司法所工作。
蓝鹏同志因会议、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在工作安排上存在冲突或因故无法安排的,原则上由徐辉同志暂时代其主持工作。如仍无法安排的,按局领导排序确定主持工作人选。
徐辉同志与雷永程同志互为AB角;
余海玲同志与曾海同志互为AB角。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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