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府行复〔2025〕184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的公告
李流谦:
安徽企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6974937),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已依法受理,经审查,你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本府决定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并由工作人员拨打你在工伤认定申请时留下的联系电话:13411193693,但该号码为空号。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蓬江府行复〔2025〕18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蓬江府行复〔2025〕184号)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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