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审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蓬江区审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地发布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建立有效、顺畅、快捷的新闻传播和沟通渠道,促进市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审计部门良好形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及其内容
新闻发布是指以我局名义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公布重要事项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及时、准确、全面地介绍本局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二)及时就审计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解答和回应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三)澄清涉及本局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四)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重大事项。
二、组织形式
设立区审计局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负责向新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下设局新闻发言人联络室,局综合股股长作为联络室负责人,担任局新闻发言人联络员,负责新闻采访和发布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建立局新闻发言人联系制度,由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联系人,根据联络室指定的意见和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
1.负责有关全局性的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问题、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等新闻发布工作,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送新闻通稿等方式,准确、客观、全面地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2.针对群众关注的审计热难点问题,以及外界对本局工作产生的各种误解、疑虑、歪曲和谣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表明观点立场和处理意见,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3.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代表全局向新闻媒体发布重要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回答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本局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
(二)新闻发言人联络室
1.负责协助局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根据确定的主题做好工作计划和方案,包括材料审阅、搜集素材、提供资料并起草相关发言稿、新闻通稿,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筹备新闻发布工作中的具体事宜;2.负责做好和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和接待工作,追踪了解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情况;3.广泛关注有关审计的网络舆情,提高对舆情风险的预见性、研判力,对一些敏感、重要或者把握不准的舆情,经局新闻发言人和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报送区委宣传部;4.负责做好新闻发布事项的登记备案工作。
(三)新闻发布联系人
1.负责安排本部门人员搜集、整理涉及本部门职责和管辖范围内的业务资料、情况说明材料等,并及时提交新闻发言人联络室;2.负责配合联络室工作,遇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3.受局新闻发言人指定或根据联络室确定的意见和方案,接受媒体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四、发布程序
(一)各股室遇到媒体要求采访时,在做好接待工作的同时,须第一时间上报新闻发言人联络室,并要求媒体记者出具记者证,填写新闻采访登记表提交联络室(综合股);(二)联络室将新闻采访登记表提交新闻发言人联络员,提出具体意见和方案,由联络员向局新闻发言人汇报,并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方案组织实施;(三)联络室在制定方案时,要根据采访内容和事件性质,确定新闻发布联系人,通知联系人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和审核,起草新闻采访稿或新闻通稿;(四)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件、重要问题、突发性事件和敏感性话题,由局新闻发言人出面接受记者采访;涉及具体部门职责范围内以及镇区管辖范围内的一般性问题,按照一般新闻采访事项处理程序操作;(五)采访结束后,联络室对采访情况进行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建立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积极为局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导向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坚持原则,维护稳定。新闻发布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精神相一致,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服务城市管理工作大局,确保发布内容客观准确、公正严肃;(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新闻发布联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与局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室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既要防止出现发布工作缺位和错失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时机等问题,又要防止出现交叉重复等问题。法制科、办公室要协助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把关;信访宣传科要根据自身职责,做好与媒体的联络、接待工作,协助局新闻发言人联络室做好有关材料、舆情信息收集等工作;(四)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严格遵守发布程序,统一发布口径。未经批准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媒体发布信息。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信息,遇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及媒体采访要及时上报。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失实和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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