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审核改错关键时期,为不断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检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经普办统一安排部署,蓬江区于6月28日至7月2日对全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查。
区经普办联合成立4个抽查组,由区统计局有关专业股室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专业股(室)抽调业务骨干、各镇(街)经普办抽调工作人员为组员,经统一培训后开展全区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在抽中普查小区内抽选30个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部分个体经营户进行单位核查。在每个抽中普查小区内抽取12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及3个规模以上个体经营户(不足3个的按实际数量抽查),在个体经营户样本普查小区内另外再抽取10个规模以下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工作。
事后质量抽查主要是通过随机抽样原则核查部分单位,了解普查登记中发生的单位和主要指标的差错情况,对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价,为全面应用普查结果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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