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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优抚、双拥、褒扬纪念等工作,认真开展各项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随调家属的各项安置、就业、培训、社保接续、解困维稳、走访和服务管理工作。对照新的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各镇(街)、村(社区)服务站投入建设和升级改造,尽快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及经费。

    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业务政策

    我局始终严格落实现行政策法规,准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补助款、向现役士兵(退役)军人发放优待金和安置金,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和“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进行安置。从2019年1月起,我区共安置了13名军队转业干部(6名)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7名),对5名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随军家属进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三、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取得初步成效

    全面落实省厅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断保退役军人,允许其按照规定接续保险关系。对于已经掌握的遗留问题人员,先行解决,待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符合条件的全部及时解决。目前,符合条件申请人的资料正在逐个录入系统,预计2019年12月31日前能完成该项工作报名工作,能让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享受更高的退休待遇。

    四、开展帮扶解困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以及落实我区有关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解困保障政策,认真做好各项帮扶解困优抚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区共为110名优抚对象进行帮扶解困,合共救助金额19.15万元。其中帮助临时生活困难优抚对象15人,发放救助金共4.4万元;帮助特殊医疗优抚对象95人,发放医疗救助金共14.75万元。

    五、积极帮助就业创业

    对安置后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由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保障工资待遇。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按照省级知道、市级为主体、县级为补充的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体系,加大定岗式培训力度,力争实现培训即就业。依托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归结各类岗位信息,采取小型、多样的办法,举办退役军人专场就业招聘活动,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搭建好就业创业平台,鼓励企业与退役军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

    六、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悬挂光荣牌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为按时保质完成我区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我区于2019年4月1日成立以分管领导黄文坚同志为组长的“蓬江区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我区根据前期信息采集数据,本次悬挂光荣牌的对象约13000人,我区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4月29日各收到省统一下发的光荣牌合共10900块,5月中旬已经全部悬挂完毕。

    七、积极配合市创建双拥模范城

    自3月份市召开江门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动员会以来,我区分阶段多次召开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定期评估双拥创建工作实施效果,查找各成员单位存在不足,到目前为止,我区基本收集完成迎检档案资料和户外双拥宣传广告。开展形式多样的军地联谊活动、单位拥军共建活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

    八、深入走访慰问,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

    采取多种活动形式,如烈士家属清明祭扫、节日慰问、“军民一家亲.浓浓粽乡情”、“大走访”等。通过活动形式,排查、摸清我区退役军人情况。对二等功以上功臣进行慰问,褒扬功臣功绩及社会贡献;对生活困难、重病退役军人、军属走访,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军人、军属的关怀。

    九、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针对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做好政策解释,人文关怀,认真落实好解困维稳工作;热情接待和认真处理各类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来信来访,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做好一系列细致有序的工作掌握了人员动态、形成联动效能、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目前,我区26名“区直企业军转干部”、5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及各类军转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等情况总体稳定。

    十、配合做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工作

    根据《关于修改江门市蓬江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蓬江府办〔2011〕102号)考评要求,针对2017、2019年度的法规政策等相关情况组织开展对《关于确定我区重点优抚对象定恤、定补标准及审批办法的通知》(蓬江府办〔2003〕37号)评估工作,积极配合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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