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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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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