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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扎实做好爆竹零售行政审批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经营和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区应急管理局扎实推进爆竹零售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着重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换证工作,做到要求不变、标准不降。

        一、及时部署,深化认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规范》实施前,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各镇(街)安监部门及全区14家爆竹零售店负责人召开2020年爆竹行政许可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上,通过观看应急管理部制作的《规范》解读视频、听取安全技术专家对最新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具体要求的重点讲解以及区局对换证要求、换证资料和上级关于烟花爆竹经营指示精神的解读,深化各镇(街)安监部门及各爆竹零售店负责人对《规范》的理解,并部署2020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二、从严核查,迅速整改

        目前,全区共14家爆竹零售店,除江门市蓬江区佩玲商店因经营者和主要负责人定居香港而无法递交申请资料外,其余13家均已提交延期换证申请。区应急管理局迅速组织开展13家爆竹零售店的资料及现场核查工作。一是严格审核资料。各爆竹零售店向法人一门式申请延期换证后,区应急管理局及时组建3人的资料审核小组,详细核查了申请书内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各类人员资格和培训情况,确保资料真实并符合申请条件。二是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各爆竹零售店提交延期换证申请后,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镇(街)安监部门、安全技术专家到每家爆竹零售店开展现场审核工作严格对照《规范》中的选址及外部距离、面积和存放限量、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和电气、经营行为、安全管理等进行逐一现场核查。针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没有在显眼位置悬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公告牌、消防灭火器材摆放不够显眼易取、产品储存仓未采用防火门分隔等问题,区应急管理局责令经营主限时整改,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三是按章制证发证。目前,13家爆竹零售店均已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整改,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同志也迅速开展现场复查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流程,依法向13家爆竹零售店发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做好行政许可公示。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全面加强全区爆竹零售店安全监管和行政审批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规范》审批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把好零售经营第一道关口;另一方面,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爆竹经营监管执法力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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