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各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
现将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江应急〔2021〕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应急管理部门遵照执行,坚决贯彻落实江门市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做好国庆长假前的安全防范准备工作。对停工停产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做好停工前巡查巡检工作,落实好“停工令”的签发,明确主要负责人对全厂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停工停产;对继续生产运营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做好防火、防高温、防静电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防止出现因突然停电导致生产失控、设备骤停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认真做好国庆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将节日期间正常生产运营的企业列为重点,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零报告”等制度,各地区在节日期间要调度掌握辖区内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下午3:00时前将本地区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突发事件等情况报送区应急管理局。
三是提前做好国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的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企业没有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的,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具备复工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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