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应急管理局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下称新《条例》),进一步加强蓬江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近期,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活动。区应急管理局全体机关执法干部和镇(街)、村(居)两级应急管理人员共计230余人参加培训。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冯柳雄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新《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要多措并举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培训会、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贯活动,营造依法依规安全生产氛围。要以学法促责任强化担当,厘清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好“两个结合”,即将学习贯彻新《条例》与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做好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贯彻新《条例》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中秋”“重阳”“十一”等重要假期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江门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安全生产培训教师李建华进行授课。李建华结合自身丰富的安全生产一线检查经验,围绕新《条例》的立法背景与意义、要点亮点,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应急管理系统、企业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何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地讲解,使参训人员加深了对新《条例》的新要求、新措施的理解,业务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参加培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使他们进一步了解了新《条例》的修订意义、修改内容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方面知识,为今后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更深的法律基础。
下一步,蓬江区将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各街(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村(居)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广泛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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