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委、区政府: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要求,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重点,以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再上台阶。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
我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始终将依法行政摆在工作重要位置,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通过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加强党委领导,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定期组织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修班、研讨班,常态化抓好党员干部专题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修班、研讨班,常态化抓好党员干部专题教育培训。
(二)自觉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宣传。一是积极组织培训学习。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利用日常会议、检查工作等时机加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掌握水平。二是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治宣教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送安全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真正将安全法律法规重要意义和内容传达到千家万户,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安全诉求。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位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据实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履行普法责任。每年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务预算,为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资料征订、普法活动开展、普法培训等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科学决策部署。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做到“四个亲自”(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实行重大事项民主表决,在党委会表决重大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二)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全面严格行政执法处罚。今年5月份,我局与各镇(街)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正式委托各镇(街)以蓬江区应急管理局的名义,依法对在委托执法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各镇(街)共做出行政处罚49次。此外,我局已全面实行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执法,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受检查企业名单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照执法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实施精准执法,截至11月22日,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共出动检查4498人次,检查企业2239家次,应整改隐患1799条,已整改1716条,整改率95.39%,行政处罚已处罚92次,经济行政罚款205.5752万元,在行动上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内部落实到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业务培训会,解读《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培训。二是召开蓬江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题业务培训暨蓬江区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工作推进会。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
(一)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法治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核查工作,邀请专家一同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政许可项目的现场核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逐一核实现场许可条件,严把准入关。截至11月22日,共开展现场核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65家、加油站11家、重大危险源备案企业3家,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1家、加油站1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企业24家。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务数据管理局有关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多项举措,严格落实“办理时限减半再减半”“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要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截至11月22日,共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97个、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24个、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7个,均在办理时限内办结,并做好公示公开。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要求,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流程、方式和时限要求,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二是严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我局在上、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局案件承办股室、执法监督股室、负责法制工作的股室以及各镇(街)各派至少2名熟悉办案的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并对评查结果集中通报和反馈,通过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案件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防出台“越权文件”“违法文件”。一是我局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严格受理程序,坚持办案人员初审、执法监督股核审,案审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三堂会审”制度,并将行政处罚案件在网站平台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件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公正、公开、公平。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进一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设了蓬江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安全生产应急值班电话,实时跟踪“12345”热线举报平台。截至11月22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含括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森林防火、地震、地质灾害等方面)共30条;通过电话、“12345”、来信来访等途径受理各类安全生产咨询、投诉、举报共39宗。三是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定,聘请区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由顾问律师提供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财务采购合同等工作的法律意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2023年,我局共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13次,开展部门向政府请示文件合法性审查21次,开展财务采购合同法律意见19次,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2次。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3年,我局把编制《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暂行办法》纳入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目前《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暂行办法》已经征求各镇(街)意见,正在开展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此外,我局2023年没有制定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对原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废止。
四、存在问题
一是负责法制审查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非法律专业出身、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时间也不长,不能很好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作用;二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力度仍有待加强。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针对性不够。多数培训均围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教育,对行政执法技能、如何开展具体的执法检查等专业方面培训较少,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培训。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和开展好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森林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三是做好全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为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夯实基础。
四是做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