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江门市康博士服务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蓬江)应急告〔2025〕28号)不服,于2025年11月21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通过电话或者到我局现场提出申请。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旁听人数最高限1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达到最高有效报名人数或逾期的不再接受报名。通过申请的旁听人员,届时可以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市康博士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案由: 江门市康博士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被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下午3时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员活动室
(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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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旁听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7日
联系电话:0750-3833287
特此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