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处罚款决定书公告
重庆融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5月21日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蓬江)应急罚〔2025〕10号),对你(单位)罚款柒拾万元整(大写),要求于2025年6月5日前履行。你(单位)截至2025年12月4日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加处罚款柒拾万元整(大写)。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向待报解预算收入暂挂户,账号241035009908003缴纳依法加处的罚款。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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