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品质提升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梦

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近一年时间,蓬江区住建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办法》有关文件,联系有意向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设计公司、电梯公司,会同街道社区指导业主按流程开展加装电梯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困难,简化手续流程,积极为民办好事实事,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向规划申请报批38宗,其中已拿规划许可的有17宗,已开工10宗。目前长发里2号、3号、4号和雅景花园9号之一楼宇共4个加装电梯项目经过业主内部协调、工程设计、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报备等环节,现已完工并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蓬江区已完工并验收的加装电梯工程业主代表可向蓬江区住建局及镇街物业管理部门递交申领补助资金资料申请5-10万元的补贴,蓬江区住建局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即来即办,出具审核意见,方便市民尽快领取补助资金。

具体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相关流程资料如下:

一、申请流程

已报备的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申请人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等相关验收资料后向所属镇(街)提出领取补助资金的申请。所属镇(街)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并联同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在《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报表》上加具是否同意申请补助的意见。所属镇(街)、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区财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申请人的指定银行账号。

二、申请补助资金所需资料

1.《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报表》一式四份;

2.加装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加装电梯工程有关部门验收资料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复印件各一份;

4.领取补助资金的委托书原件;

5.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报备表复印件一份。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