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高效、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全面促进民生各项事业发展。
(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联系方式、政策文件、公告通知、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包含了我局建筑管理、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建筑节能、工程造价、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我局在官方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1条,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类信息6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部门文件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
(二)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能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均未发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实施政务公开。一是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张贴相关政务性文件;二是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方便群众了解住建工作信息;三是利用办公系统,及时向局工作人员公开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人事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保障我局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2019年,我局先后印发了《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和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办法及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些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有所欠缺,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规定要求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2019年市没有下达我区住房保障性安居工作任务,我局按照相关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依时将住房保障政策、建设、分配、退出及资格公示等信息在我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进行公开。共计公开信息51条。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方面,2019年我局开展房屋征收项目共2个,按照相关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依时将征收补偿的政策、方案征求意见、征收决定公告及方案等信息在我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进行公开。共计公开信息4条。
(二)协调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2019年,我局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46件,其中作为主办单位办理19件,作为会办单位办理27件,办理区政协代表建议提案47件,其中作为主办单位办理21件,作为会办单位办理26件。我局对建议进行认真梳理,落实办理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大建议完成率达100%,并在答复后主动回访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满意度达100%,切实以民生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
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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