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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江征预公告字[2018]45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将潮连人才岛项目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富冈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32.4417公顷(折486.6255亩)、江门市蓬江区坦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5.5874公顷(折233.8110亩),合共48.0291公顷(折720.4365亩)。

二、征收地补偿标准:依据《关于印发潮连街2018年土地收储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蓬江府办〔2018〕3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与被征地集体协商后确定。

三、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留用地和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四、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五、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已按补偿方案领取征用土地补偿费后,仍拒不在征地协议上签字、盖章或拒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征收土地、拆迁的具体工作由蓬江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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