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未检验道路运输车辆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抄送我市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情况的函(2020年第4批)》(江公函[2020]535号),截止2020年5月20日,以下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逾期未检验的道路运输车辆立即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检验手续,办理期间将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回蓬江区交通运输局并停止道路运输业务。
特此通告。
地址:江门市广新路46号,联系电话:3887776。
附件:逾期未检验道路运输车辆明细表20200520.xlsx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