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蓬转用公告字〔2017〕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6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7〕372号,详见附件1),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037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集体未利用地0.0383公顷,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16年度第
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杜阮镇木朗村民委员会芒果山地段(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杜阮镇木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0757公顷(折合1.1355亩,其中0.0374公顷为农用地,0.0383公顷为未利用地)。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日期: 2017年 9 月 5 日
农用地转用公告
蓬转用公告字〔2017〕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6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7〕372号,详见附件1),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上巷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08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0.0070公顷,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16年度第
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杜阮镇上巷村村民委员会朱坑地段(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杜阮镇上巷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0941公顷(折合1.4115亩,89其中0.0871公顷为农用地,0.0070公顷为未利用地)。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上巷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日期: 2017年 9 月 5 日
未利用地转用公告
蓬转用公告字〔2017〕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6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7〕372号,详见附件1),同意使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长乔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217公顷,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未利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16年度第
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杜阮镇长乔村民委员会凤山地段(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杜阮镇长乔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1217公顷(折合1.8255亩,其中0.1217公顷为未利用地)。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长乔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日期: 2017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