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利用地使用公告
蓬江国土(利用)公告字〔2017〕4号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7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江门建用字〔2017〕25号,详见附件1),同意使用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篁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建设用地13.7180公顷,同时使用未利用地0.5071公顷,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未利用地使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17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蓬江区滨江大道以西、篁边村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蓬江区环市街篁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14.2251公顷(折合213.3765亩,其中建设用地205.7700亩,未利用地7.6065亩)。
特此公告
附件1:未利用地使用批准文件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国土资源局
日期: 2017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