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的公告
因蓬江区第四期第1批人才住房配售的申请人陈观寿对已选择的房源不满意,提出书面申请放弃该房源,现已完成有关退款手续。
根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蓬江府〔2023〕9号)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取消其两年内申请购买人才住房的资格,时间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7日至31日止。
特此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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