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目标,聚焦省、市、区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要重要任务,结合工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住建交通领域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5年定期组织开展党组(扩大)会学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一是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线上培训及考试,促进工作人员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确保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全覆盖,参考率及及格率均达100%。二是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质安站多名人员经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新取得执法证,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做好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管理,落实建设系统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工作,确保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均具备法定资格。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等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执法、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制定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加强制度化建设。二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工作中保障合法性、防范风险的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行政决策、合同、诉讼案件、信访件等提供专业咨询和法律意见。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部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全面履行举证答辩、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
2.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制定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汇编,对17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化流程化,提高办事效率,有效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通过承诺制改革措施,将滴滴司机运营证业务办理时限压缩为“收件即办结”,实现“秒批”效果。将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分别与价格报备实施融合办理,实现“跑一次、批两项”,价格备案和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办理时间从13工作 日(9 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4个工作日),通过压缩办理时间,办事效率显著提升。今年以来,我局24个行政许可事项和19个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推动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3.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聚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及“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深化综合查一次原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行政检查任务,对监管主体完成检查任务;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检查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执法规范化,加强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工作培训,提升行政检查规范化;积极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制度,动态更新行政检查主体、主动公开检查事项和依据、行政检查事项标准等,暂未发现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违规线索。
4.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落实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在保交楼、保稳定上倾尽全力,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与新形式、新情况下的实际工作需求尚有差距,执法人员人员配比难以满足当前监管工作需求;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不足,干部队伍的专业技术与法律知识相结合的能力有待提升;我局虽已聘用2名常年法律顾问,但法治专业人员仍较为缺乏,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面对新业态、新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新兴领域执法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在光伏发电项目监管领域,如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等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执法协作需理顺。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提升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将依法行政要求更深融入住建交通各领域、各环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起法律至上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与市局、司法部门沟通交流,探索建立执法协作新机制。
(三)强化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做好住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拓宽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继续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住建交通工作的认识和支持,积极参与到住建交通领域工作中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矛盾化解效能。树牢风险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住建领域信访矛盾风险大排查,严防极端案件发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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