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海洲水道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海洲水道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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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海洲水道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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